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  立即注册

注册或登录,即表示同意和接受本站 免责条款法律声明 。 ©Copyright 2018. CISALL Team 麦研品牌策划(上海)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注册CISALL-System账号

已有账号? | 直接登录

注册或登录,即表示同意和接受本站 免责条款法律声明 。 ©Copyright 2018. CISALL Team 麦研品牌策划(上海)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业务承接登记制度》
站点公告 | 来源:麦研官网 2015/05/01 阅读:1019

《业务承接登记制度》麦研行政字[2015] 15-1号

1、业务承接登记人员必须热情接待客户,询问、了解客户有关活动的要求及所做的内容、事项。

2、向客户介绍本公司业务范围,出示营业执照,预约面议设计内容,时间安排。

3、业务承接人员要认真查验客户营业执照。

4、确认设计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5、 让客户提供质量检验机构对设计内容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

6、承接的设计业务必须逐件、逐项认真登记。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进行审查的内容,应提供审查机关批准文件。 没有提交证明的,公司登记员须向客户索要。


麦研品牌策划(上海)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一日

《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创意服务行为准则》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