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分类表-商标注册申请帮助文档

信 仰 创 意 的 力 量 MINDCI BRAND 27 备注:内容仅供参考,准确信息 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为准。 材料的代用品;生产用成型塑料和树脂制品;包装、填充和 绝缘用材料;非金属软管和非金属柔性管。 【1701 组】不属别类的橡胶,古塔胶,树胶 【1702 组】非金属密封减震制品 【1703 组】橡胶,树脂,纤维制品 【1704 组】软管 【1705 组】保温、隔热、隔音材料 【1706 组】绝缘用材料及其制品 【1707 组】包装、填充用材料(包括橡胶、塑料制品) 【1708 组】单一商品 【注释】第十七类主要包括电绝缘、隔热或隔音材料,以及 生产用塑料片、板或杆,和由橡胶、古塔胶、树胶、石棉、云母 及这些材料的替代品制成的某些制品。本类尤其包括:——修复 轮胎用橡胶材料;——抗污染的浮动屏障;——非文具、非医用、 非家用胶带;——非包装用塑料膜,例如:窗户用防强光薄 膜;——非纺织用弹性线、橡胶线和塑料线;——某些由本类的 材料制成的不按照功能和用途分类的制品,例如:插花用泡沫支 撑物,塑料或橡胶制衬垫填充材料,橡皮塞子,橡胶制减震缓冲器, 橡胶制包装袋。本类尤其不包括:——消防水龙带(第九 类);——作为卫生设备部件的管道(第十一类)、金属硬管(第 六类)及非金属硬管(第十九类);——建筑用隔热玻璃(第十 九类);——某些按其功能或用途分类的本类原材料制品,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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